各院(系)、处(室):
根据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宁教人〔2022〕191号)精神,现就做好2022年中专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程序
(一)个人申请
凡申报中、高级职称的教师须在10月24日(星期一)前提出书面申请,各院(系)、处(室)负责人签署意见后,报办公室李俏老师处,逾期不报者按自动放弃处理。
(二)材料申报
1.2022年职称申报、审核、评审等工作在“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——职称评审”(http://222.75.70.73:8001/zcps/)上进行,相关操作说明和教学视频可在网站登陆界面通知公告中下载。网上报名操作时间截止至10月31日。要求所有职称申报人员必须通过职称评审系统进行申报,凡未进行网上申报的,纸质材料一律不予受理,所有申报材料及平台信息中所在单位仍填写宁夏工业学校。
2.所有提交的职称申报材料必须填报至系统平台并上传照片至附件中,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学历认证报告(二次学历必须提供)以及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原件首次提交纸质材料时必须提供,待学校审核后退还;申报高级职称的,须上传论文全文Word电子版。
3.称评审系统审核提交的参评教师基础和业绩资料信息,要同时上传至“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”(http://61.133.202.236/),两个系统要同时进行数据校核,不一致的要求审核补充一致后方可继续申报。
4.申报人员须提供相关业绩、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,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,并作出书面承诺。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、资料漏报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。
(三)报送纸质材料
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,须在10月31日之前报送纸质材料至校办公室。纸质材料受理后方可提交网上申报信息。
二、年限要求
申报高级职称应于2017年底前受聘在中级岗位上,本科学历申报中级职称应于2018年底前受聘在初级岗位上,研究生学历申报中级职称应于2020年底前受聘在初级岗位上(以此类推),因2018年机构改革人事冻结未按期聘用的,经学院办公室审核后方可申报。申报人员提供的证书证件、业绩成果、论文论著、继续教育等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。
三、论文要求
申报人员提供发表的论文、科研成果必须与申报评审专业(学科)相符,并能集中体现本人的专业学术水平。在知网、万方等网站检索不到的论文、盲评为C等次的业绩成果,不予提交中专系列职称评审会。申报高级职称论文查重相似度达到40%以上的、论文和著作经评审专家审核质量不能代表申报层级水平的,均不予通过相应等级职称评审。
四、继续教育要求
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,审验近5年(2017-2021年)继续教育学时,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50学时;本科学历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,审验近4年(2018-2021年)继续教育学时,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20学时;本科学历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,审验近1年(2021年)继续教育学时,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。
六、其他要求
(一)今年申报中专系列职称评审仍按《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(试行)》(宁人社规字〔2019〕1号)执行。
(二)对不符合资格条件和程序的人员一律不予上报,申报人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对提供虚假材料者,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,5年内不得申报职称。
附件:
1.《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 职称评审条件(试行)》(宁人社规字〔2019〕1号)
2.《职称申报所需材料一览》
3.《任职期间专业技术工作业绩(课程)登记表》
4.《任现职期间担任班主任情况证明》
5.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(一式两份)》
6.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(一式一份)》
7.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登记表(一式两份)》
8.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(一式一份)》
1.中专系列评审条件.pdf
2.材料一览表.xls
3.任职期间专业技术工作业绩(课程)登记表.xls
4.任现职期间担任班主任情况证明.doc
5.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.doc
6.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.xlsx
7.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登记表.doc
8.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.docx
宁夏工业学校
2022年10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