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专业部(院)、处(室)
根据《自治区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评选第九批自治区特级教师的通知》(宁教师[2018]133号)要求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现就做好第九批自治区特级教师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《自治区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评选第九批自治区特级教师的通知》(详见附件)要求,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及时填写《通知》内附件2《宁夏回族自治区特级教师申报表》,并按照《通知》内附件4《宁夏回族自治区特级教师申报文本材料》要求和顺序整理上报文本材料(须一式两份)。
二、各项材料请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学校人力资源处。
附件:《自治区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评选第九批自治区特级教师的通知》
宁夏工业学校 2018年10月26日